183 5252 9062
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峰腾资讯
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软件鉴定
发表时间:2018-12-27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软件鉴定

第一条 鉴定资料:

软件鉴定前,必须向鉴定小组提供下述资料(其中3-7项资料各二份)。

1.设计任务书;

2.软件实现的功能;

3使用机型,对外存外设的要求,软件支撑环境;

4.软件设计的流程图;

5.源程序清单;

6.数据库结构;

7.标准化室审议报告;

8.用户意见书。

第二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:

1.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、企管科、计划科、财务科、总师办、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;厂长任组长;

2.鉴定的议程:

(1)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;

(2)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;

(3)用户代表发言;

(4)操作示范;

(5)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;

(6)通过鉴定报告,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。

第三条 鉴定后的工作:

1.整理资料、存档;

2.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。

第四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

1.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,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;

2.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。

 
上一篇: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
下一篇: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工业的引进和开发